摘要:被执行人:王精源身份证号:460021********4018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朱云路13号 案情介绍: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严兴福与被执行人王精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2022)琼0107诉前调确81号民事裁定书已...
被执行人:王精源
身份证号:460021********4018
住: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朱云路13号
案情介绍: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严兴福与被执行人王精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2022)琼0107诉前调确8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2)琼0107执2858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一。向申请执行人严兴福支付劳务费16000元;二、向申请执行人严兴福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140元。
联系举报电话:陈法官 18689520396
曾助理 0898-6587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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