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来源|临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临川区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隔离费用的通告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强化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8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增需集中隔离观察的来(返)临川人员(简称...
来源|临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强化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8日零时起,对所有新增需集中隔离观察的来(返)临川人员(简称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集中隔离人员自行承担在集中隔离点的住宿费和伙食费,标准为260元/天/人;核酸检测费用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脱贫户(监测户)可持相关证明申请政府补贴。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伙食费自2022年4月8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所在隔离场所(酒店)工作人员按标准收取并开具发票,所收费用全部上缴区财政。隔离人员在解除隔离时应缴清隔离费用。
三、收费对象
2022年4月8日零时起所有从境外和国内重点管控地区来(返)临川人员以及其他需集中隔离人员。
四、其他事项
1.各集中隔离场所要切实提升隔离点管控水平,优化服务保障,为集中隔离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人性化服务。
2.各乡镇场(街道)、村(社区)要加大对来(返)临川人员集中隔离自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请集中隔离人员顾全大局、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的,将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临川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